2002年底至2007年間,周東華、唐劍威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在為農行蘿崗支行的單位客戶蘿崗區長平村委、黃陂村委、白頭石社、龍伏社辦理活期存款轉定期存款的過程中,將上述單位存于農行蘿崗支行的活期存款共計人民幣5950萬元(均為征地補償款)加以侵吞,并用于賭球等非法活動。同時,犯罪嫌疑人周、唐二人還利用職務之便,制作了對應金額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交給上述客戶。截至案發為止,尚有本金人民幣4709.9萬元及相應利息未承兌給上述村社。
2009年初至2010年9月,周、唐二人又冒充中國農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以為龍伏社、白頭石社和班嶺社辦理活期存款轉定期存款為由,將上述單位存于農行蘿崗支行的活期存款共計人民幣3000萬元(均為征地補償款)加以侵吞。截至案發為止,尚有人民幣2860萬元未歸還。
本案共造成經濟損失7569.9萬元以及相應定期利息。
檢方建議農行賠償農民損失
由于案件涉及一村三社1600多名農民的切身利益,這些村社的土地被征用,農民依靠土地征用款的存款利息生活,存款被侵吞后,農民紅利面臨停發,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鑒于犯罪嫌疑人構成貪污罪,所侵占的是銀行的財產,檢察機關在辦案的同時要加強與農行溝通,農行應將相關損失先行支付給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