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控股今日公告,擬以不高于6274萬元的價格,4名自然人手中收購浙江中電設備有限公司40%的股權。作為收購的前提條件,浙江中電須剝離除所持梧州稀土39%股權以外的其他所有資產和債權債務,且浙江中電所持的梧州稀土39%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浙江中電全體股東出資已全部到位,且不存在抽逃出資、虛假出資等情形;浙江中電所持的梧州稀土39%股權不存在任何抵押、擔保等法律限制性相關情形。此外,梧州稀土須具備廣西岑溪市花崗巖礦區伴生稀土礦資源綠色環保搶救性稀土綜合回收資格,并且所屬廣西岑溪市花崗巖礦區伴生稀土礦資源可回收儲量不低于3萬噸。
顯然,中珠控股收購浙江中電40%股權,正是沖著梧州稀土而去的。梧州稀土為國有控股企業,是梧州地區稀土礦資源主體開發企業,經初步勘查,其所屬勘查范圍是離子吸附型稀土重要資源地,相關中、重稀土金屬的儲量較大。廣西有色金屬集團稀土開發有限公司持有梧州稀土51%的股份,為其控股股東;浙江中電持有其39%的股份,鼎立股份持有10%的股份。
鼎立股份所持的這部分股權正是從浙江中電手中購得。去年2月22日,鼎立股份公告,以4000萬元的價格收購梧州稀土10%的股權。消息宣布當天,鼎立股份即以漲停報收。繼鼎立股份之后,中珠控股此次則通過收購浙江中電股份間接持有梧州稀土股權。
收購協議還約定,中珠控股與被收購方共同出資成立廣西梧州新材料開發科技有限公司,該新設立公司致力于稀土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深度開發,總股本不低于5000萬元,中珠控股占出資額的60%;中珠控股還將與浙江中電共同出資在廣西組建礦業貿易公司,主營礦產品的購銷;中珠控股收購浙江中電40%股權后,浙江中電原經營班子繼續負責該公司運營和管理,原浙江中電轉讓方保證中珠控股全部投資年收益率不低于33%,不足部分由原轉讓方負責補齊,該抵押擔保事宜與中珠控股收購浙江中電40%股權轉讓同時完成。
中珠控股稱,此次收購框架協議簽署后,即開展對相關資產的審計、資產評估、資源勘估,新材料公司組建等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