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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第一財經日報(微博)消息,繼武漢、北京、天津、廈門等城市之后,上海也加入了調整普通住房標準的陣營。
2月16日,上海市房管、規土、財政、地稅四部門聯合發文,調整普通住房標準,明確自2012年3月1日起,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內環線以內的低于33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于20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于160萬元/套。
而此前,已經有多個城市采取了相同的措施。2011年12月1日,武漢市調整普通住房標準,取消之前的單價7000元限制,將中心城區總價范圍從之前100萬元擴大到140萬元。此舉使得武漢全市七成住房成為普通住房。
此外,還有北京、天津、廈門等城市也紛紛提高了普通商品房的標準。對此,中國指數研究院(微博)副院長陳晟稱,地方政府以調整普通住房標準,是一個很巧妙的做法,不僅鼓勵了剛需,而且是中央政府可以接受的方法,避免讓人覺得是在整體放松投資、投機性需求。